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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05-11-22

清光緒21年(日明治28年,西元1895年),日本治臺之初,即由總督府殖產部研議成立苗圃,並於次年1月6日在臺北南門町選地8,750坪設立苗圃,為本所創設之濫觴;清光緒25年(西元1899年)間曾因興建陸軍衛戍醫院而將苗圃遷設於大龍峒及圓山;翌年(西元1900年)10月再於今日臺北植物園現址購地闢建,稱之為「臺北苗圃」,除從事育苗外並進行苗木栽培試驗。

清宣統3年(明治44年,西元1911年),將臺北苗圃之基地創立為「林業試驗場」,隸屬於臺灣總督府殖產局,負責臺灣林業經營及森林資源之調查研究工作;民國10年(大正10年,西元1921年),日人統合全臺試驗機構成立「中央研究所」,林業試驗場改隸之而稱「中央研究所林業部」;林業試驗場所在地之原臺北苗圃則設置為「臺北植物園」;民國28年(昭和14年,西元1939年)中央研究所改組,林業部獨立為「林業試驗所」。

民國34年(西元1945年)臺灣光復,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於11月1日正式接管,改稱為「臺灣省林業試驗所」;民國38年(西元1949年)9月由直隸省政府改隸農林廳。接收之初,設有森林生物、殖育、施業、利用、化學、木酥六科,蓮華池、中埔、恆春、太麻里四分所與八仙山松脂試驗地,之後在組織調整及業務遞嬗下,終至發展為森林生物、育林、林業經濟、森林經營、集水區經營、森林保護、森林利用、森林化學、木材纖維、林業推廣等十系,總務、會計、人事、政風四室,福山、蓮華池、中埔、六龜、太麻里、恆春等六分所。

民國88年(西元1999年)7月政府組織再造,本所由隸屬於臺灣省政府改隸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改稱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民國91年(西元2002年)5月2日本所組織修編,內部單位改設為十組,分別為:森林生物、育林、林業經濟、森林經營、集水區經營、森林保護、森林利用、森林化學、木材纖維、林業推廣等十組,及秘書、會計、人事、政風四室,另六個派出單位改設為研究中心,分別為:福山、蓮華池、中埔、六龜、太麻里、恆春等六個研究中心。

民國98年(西元2009年)5月27日本所組織名稱修正,原森林生物組更名為植物園組,原林業推廣組更名為技術服務組。

民國112年(西元2023年)8月1日政府組織改造,本所由隸屬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改隸為農業部,改稱為「農業部林業試驗所」。內部單位改設為六組,分別為:育林、森林經營、森林保護、森林生態、林產利用、技術服務等六組;以及秘書、主計、人事、政風四室;另有恆春、嘉義、蓮華池、太麻里、六龜、福山等六個研究中心。其中,原林業經濟組、森林經營組整併為森林經營組;原植物園組及集水區經營組整併為森林生態組;原森林利用組、森林化學組、木材纖維組整併為林產利用組;原中埔研究中心更名為嘉義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