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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售本所蓮華池研究中心公告報廢財物乙批(已截止)

  • 公告日期:112-04-10
內容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蓮華池研究中心公告(通信投標方式)


主旨:公告標售本中心奉准報廢之財物乙批(機械設備、電器及電腦資訊設備等報廢財物),請踴躍參加投標。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六十六點第一項第一款。


公告事項:

一、
本批標售之標的物品、數量 、標售底價如附表。
二、
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12年4月24日上午10點00分在本中心南投縣魚池鄉五城村華龍巷43號生態教育館2樓會議室當眾開標。當天如因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2個工作天上午10時00分開標。
三、
有意投標者,請於本公告之日起至112年4月21日下午4點30分截標日前,於辦公時間上午9:00~11:00或下午200~330,向本中心(施欣慧小姐 049-2895535轉分機125;email:hsinhui@tfri.gov.tw洽詢,領取投標須知、投標單、標封等,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郵遞投標。或於本所網站 www.tfri.gov.tw 自行下載相關投標文件,郵遞投標。
四、
投標人參加投標,應依下列規定:
(一)
填具投標單:應註明廠商名稱、標的物、投標金額、地址、電話號碼、標金額應用中文大寫。
(二)
投標廠商應付具之證明文件影本: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請投標廠商注意:依據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略以:「營利事業登記證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 投標廠商應檢附「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或「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証明文件之廠商。
(三)
繳納保證金:本廢品標售案保證金為1,500元整,以經政府依法核准於國內經營金融業務之銀行、信用合作社、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農會或漁會之劃線支票(指以上列金融機構為發票人及付款人之劃線支票)或保付支票,或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之匯票繳納。
五、
本批標售標的物,投標人得於112年4月12日或4月14日上午10點至本中心辦公室集合查看本案變賣之標的物及存置地點。若無法配合,請參考附表照片,恕無法隨時供查看。(施欣慧小姐0492895535轉分機125)。
六、
投標人得標後 應在決標之次日起3日內(不含例假日)至本中心出納或指定銀行一次繳清(所繳保證金不扣抵價款,俟無待解決事項後退還);並於繳清貨款之次日起5日內(不含例假日)會同本中心相關人員赴現場,按現狀交付並完成標售標的物提領。 如因故延後開標,上述應繳價期限亦隨延後開 標日數順延之 。 若得標人未於期限內繳交清全部價款者,則視為放棄得標。
七、
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八、
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本所公告(布)欄張貼者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