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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所研發成果「原木段之高溫乾燥技術」技術移轉業界利用事宜

  • 公告日期:106-04-18
內容
主旨:公告本所研發成果「原木段之高溫乾燥技術」技術移轉業界利用事宜。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會第134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
成果項目:「原木段之高溫乾燥技術」。
二、
技術內容:
(一)
以高溫乾燥技術使原木段不發生劈裂。
(二)
針葉樹原木段乾燥後樹皮黏著不脫落。
(三)
依材料原始含水率情形施以不同的前處理。
(四)
原木段最終乾燥時間。
三、
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為新台幣250,000元整(須外加營業稅),本案不收取衍生利益金。
四、
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並在臺灣地區實際進行木竹材加工之業者。
五、
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六、
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
廠商基本資料表。
(二)
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
(三)
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
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
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
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七、
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八、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入本技轉公告進行下載。相關技術內容請逕向李銘鐘助理研究員洽詢,電話:089-781302分機224,Email:mclee@tfr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