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林業試驗所秘書室甄選駕駛一名(已結束)

  • 公告日期:103-03-24
內容
一、
職稱:駕駛1名。
二、
性別:不拘。
三、
工作地點: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
四、
報名日期:103年4月15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 號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秘書室」收,並請於信封封面 註明「參加駕駛甄選」(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如以電子郵件寄送者,以寄件日期為準,並於面試時,將機關 同意書正本送交秘書室。
五、
資格條件:(本職缺預定103年7月16日出缺)
(一)
中央所屬機關學校現職駕駛(非現職或未經服務機關同意移撥之現職人員恕不受理,應徵資料不另退還)。
(二)
高中職(含)以上畢業。
(三)
具有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且無被吊扣紀錄者;若有在野外林地開車經驗者更佳。
(四)
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能配合公務需要於國定假日或例假日出勤。
六、
工作項目:
(一)
公務車輛之駕駛及維護工作。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
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一)
填寫工友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如附件一)。
(二)
現職移撥同意書(如附件二)
(三)
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合格之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 件影本、最近3年考核(績)通知書(或證明書)影本,並留聯絡電話(日、夜)、 聯絡地址及電子信箱。
八、
面談甄選: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參加面談甄選;經甄選錄 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所通知日期到職任用; 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 補期間3個月。
九、
有意者請逕至本頁下方相關文件下載履歷表及同意書。
十、
聯絡人:本所秘書室(工友管理)陳怡先小姐,聯絡電話:(02)2303-9978 分機1105或寄本所電子郵件信箱service@tfr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