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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售本所蓮華池研究中心公告報廢財物乙批(已截止)

  • 公告日期:109-08-25
內容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蓮華池研究中心公告

主旨:公告標售本中心奉准報廢之財物乙批(機械設備、電器及電腦資訊設備等報廢財物),請踴躍參加投標。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六十六點第一項第一款。

公告事項:
一、
本批標售之標的物品名、數量、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如附表。
二、
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09年9月8日上午10點00分在本中心(南投縣魚池鄉五城村華龍巷43號)生態教育館2 樓會議室當眾開標。當天如因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2個工作天上午10時00分開標。
三、
投標方式(通信投標):有意投標者,請於本公告之日起至109年9月7日下午4時00分前,在辦公時間(09:00-15:00)內,向本中心(施欣慧小姐049-2895535 轉分機125)洽詢,領取投標須知、投標單、標封等,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郵遞投標。
四、
投標人參加投標,應依下列規定:
(一)
填具投標單:應註明廠商名稱、標的物、投標金額、地址、電話號碼、標金額應用中文大寫。
(二)
投標廠商應付具之證明文件影本: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請投標廠商注意:依據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略以:「營利事業登記證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應檢附「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或「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証明文件。
五、
本批標售標的物,投標人得於開標前洽本中心(施欣慧小姐049-2895535轉分機125)安排參詢。
六、
投標人得標後應繳之全部價款,應於得標日起7日內(工作天,不含例假日),至本中心一次繳清價款,並將標的物清運完畢。如因故延後開標,上述應繳價期限亦隨延後開標日數順延之。若得標人未於期限內繳交清全部價款並清運完畢者,則視為放棄得標。
七、
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八、
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本所公告(布)欄張貼者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