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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森林利用組甄選技工一名(已結束)

  • 公告日期:113-03-19
內容
一、
名額:技工1名。
二、
性別:不拘。
三、
工作地點:林業試驗所林產利用組(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60號)
四、
報名日期:113年3月29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 農業部林業試驗所秘書室」收,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林產利用組技工甄選」(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
資格條件:
(一)
中央所屬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非現職人員恕不受理,應徵資料不另退還)。
(二)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且具有纖維化學、木竹質剩餘資材活化及統計等相關知識與技術。
(三)
高中職學校畢業者,需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四)
具備電腦文書處理、成本分析及試驗統計分析等技能。
(五)
本職缺月薪32,210元至38,110元(依各機關技工工友工餉表相關規定核定辦理),另須扣除相關保險費用。
六、
工作項目:
(一)
協助木竹材剩餘資材多元化利用處理技術、耗能及成本分析。
(二)
協助纖維製備等實驗分析。
(三)
協助特種紙張研究、製作及分析。
(四)
協助計畫研發資料彙整及成果分析。
(五)
協助儀器分析及實驗室試驗器具清潔維護。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
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一)
填寫工友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
(二)
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最近一次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最近3年考核(績)通知書(或證明書)影本,並留聯絡電話(日、夜)、聯絡地址及電子信箱。
八、
面談甄選: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參加面談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所通知日期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
九、
有意者請逕至本所網站 「資訊與服務」/「下載專區」 ,下載「工友(含技工、駕駛)履歷表」。
十、
聯絡人:秘書室史小姐,聯絡電話(02)2303-9978分機1105、林產利用組徐小姐,聯絡電話:(02)23039978分機3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