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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芝子實體與菌絲體之鑑定方法」技術移轉公告事宜

  • 公告日期:98-09-29
內容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9月25日

發文字號:農林試研字第0980006147號

附件:如公告事項五、六

主旨:公告執行本所科技研發成果技術移轉業界利用事宜。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委員會第67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
成果項目:「樟芝子實體與菌絲體之鑑定方法」。
二、
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及衍生利益金收取如下:
(一)
公司內部控管:授權金之參考價為新台幣20萬元整,不收取衍生利益金。
(二)
對外提供鑑定服務:授權金之參考價為新台幣40萬元整,衍生利益金以鑑定服務費3%計算。
三、
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
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
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
業者基本資料表。
(二)
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三)
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四)
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
(五)
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二)及(三)款所需文件。
(六)
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三)款所需文件。
六、
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
七、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傅春旭研究員;電話:02-23039978分機2654;E-mail:fch@tfr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