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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所研發成果「山葵種子貯藏及整齊實生苗之促成栽培技術」技術移轉業界利用事宜

  • 公告日期:106-06-16
內容
主旨:公告本所研發成果「山葵種子貯藏及整齊實生苗之促成栽培技術」技術移轉業界利用事宜。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會第136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
成果項目:「山葵種子貯藏及整齊實生苗之促成栽培技術」。
二、
技術內容:
(一)
山葵當年新鮮種子於採收後的貯藏方法,包括種子在貯藏前的消毒方法、分裝方式,貯藏介質、貯藏條件及貯藏期限。
(二)
新鮮種子及經過各個不同貯藏期之種子的整齊發芽(發芽率在7-14天內可高達90%以上)技術。
(三)
經整齊發芽後之實生苗的促成育成技術,即使實生苗快速整齊(可在1.5-2.5個月內)長成具有3片以上本葉之定植苗。
三、
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3年;一般業者授權金為18萬5千元,產學合作業者為11萬元,均須外加營業稅;本案不收取衍生利益金。
四、
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五、
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六、
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
廠商基本資料表。
(二)
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
(三)
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
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
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
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七、
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八、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入本技轉公告進行下載。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陳怡蒨,電話:02-23039978分機2002;Email:chiann@tfr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