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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所研發成果「節能省工之苦茶籽冷乾法」技術移轉業界利用事宜

  • 公告日期:106-06-14
內容
主旨:公告本所研發成果「節能省工之苦茶籽冷乾法」技術移轉業界利用事宜。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會第136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
成果項目:「節能省工之苦茶籽冷乾法」。
二、
技術效能與內容:
(一)
效能:傳統採用的日曬作業環境常難以獲得潔淨茶籽,且需看天而行,常因陰雨氣候而使茶籽發霉
,又乾燥完成的時間無法有效掌握,且現場必須有人看守,隨時因應氣候變化而機動收存及曝曬,耗
費了昂貴的人力。另果實的乾燥脫殼與茶籽的乾燥過程對茶油的油品品質影響甚鉅,日曬法因地面高溫(可高達50℃)及太陽輻射的長時間作用下,可能降低苦茶油抗氧化等有效成分而影響了油品品質。本案所提供的室溫(25~30℃)冷乾技術可完全解決上述問題,有效降低人力及設備成本,可達以下效能:(1)於10天內就能將全濕生果乾燥到儲藏所需之種子含水率(約5%)。(2)完全不受天候、人力限制所影響,每天早晚翻動果實種子一次即可,省時省工。(3)以14坪的空間為例,每次可以乾燥處理2.4公噸之苦茶生果或茶籽,設備費僅需約新台幣28萬(可能因乾燥室所處環境空間及使用者對設備材料要求而有所差異),設備全部啟動每天電費約新台幣1000元(非熱烘)。
(二)
內容:(1)協助廠商或農民現場規劃設計乾燥室及乾燥設備。(2)提供諮詢茶果及茶籽乾燥相關技術及處理條件。
三、
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及自然人,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2年;授權金為新臺幣6萬(須外加營業稅);本案不收取衍生利益金。
四、
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個人)。
五、
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六、
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
廠商基本資料表。
(二)
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
(三)
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
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
自然人、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
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七、
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八、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入本技轉公告進行下載。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楊正釧博士;電話:02-23316898分機301;Email:yjc@tfr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