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通盤檢討不合時宜法令實施計畫」

  • 公告日期:106-04-13
內容

本所目前正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通盤檢討不合時宜法令實施計畫」清查盤點所主管法令,是否有不合時宜之情形,如對本所主管之法規認為有不合時宜之處者:
(一) 不符當前政策方向。
(二) 不符社會情勢或科技發展趨勢。
(三) 規範內容已不再適用或業務已無繼續辦理必要。
(四) 規範內容已另有新規定取代。
(五) 原有之授權規定已經刪除或變更,致無法源依據,無繼續施行必要。
(六) 經公(發)布並未施行,無施行必要。

請於106年5月31日前至「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之「提點子」表達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