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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任所長阮履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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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履泰照片
  • 第二任所長
  • 阮履泰
  • 任職期間:民國54-57年

人物傳記:

第二任林業試驗所所長為阮履泰先生,字肖東,安徽省銅陵人,民國元年九月四日生,民國卅八年應邀來臺,出任臺北山林管理所長,四十五年調任為竹東林場場長,五十四年七月出任臺灣省林業試驗所第二任所長,五十七年離職,回任臺灣省林務局任技正以迄退休。

阮氏幼極聰敏,畢業於安徽省立第五中學後,入懷寧安徽大學預科,期滿,負笈南京金陵大學森林系,民國二十三年畢業,獲林學士學位,二十四年任南京江蘇省教育林場技師。二十六年任福建省南平農職校教員兼實習主任,二十七年任福建第三林區主任,二十八年七月赴四川農業改進所林業試驗場任技士,該場設於蛾眉山麓,從事華西竹類生長研究及川西竹材利用,為我國最早研究竹類生長與利用之人士。曾有著作多種問世,頗裨益林業工作之應用。

民國三十一年十二月任廣西龍州大青山之農林部第四國營林場主任,籌備之初,蓽路襤縷,以啟山林,旋任揚長。日寇陷桂之前,土匪曾圍攻該場,先生率場警奮勇作戰,匪潰,場獲保全。三十六年一月調任農林部第二國營林場場長,三十八年五月應邀來臺出任臺北山林管理所所長。至四十五年十月調任竹東林場場長,五十四年四月轉任經濟部技正,同年七月出任臺灣省林業試驗所所長,五十七年底重回臺灣省林務局任簡任技正。迄六十七年退休,畢生致力於國家林業建設。

任臺北山林管理所長時,曾應試錄取聯合國獎學金,考察北美林業建設,歸國後撰加拿大林業建設一文,為我國林業重要參考文獻。又於林產管理局任職時,應留學考試,前往加拿大多倫多大學研究林學。對國際林業科學新發展有確切瞭解,歸國後曾提出臺灣林業應改正要點,獲得當局採擇推行。阮氏平素行止端莊、沉默寡言、溫文有禮,為同仁讚許。七十三年元月三十日因腦溢血逝世,享年七十有三。(錄自王國瑞著臺灣林業人物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