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2020-12-03
公告本所研發成果「林業剩餘資材樹木標本製作技術」技術移轉業界利用事宜
主旨:公告本所研發成果「林業剩餘資材樹木標本製作技術」技術移轉業界利用事宜。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會第171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
成果項目:「林業剩餘資材樹木標本製作技術」。
二、
本案以非專屬技術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授權對象,授權生產及製造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銷售出口地區不限,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新臺幣5萬元(須外加營業稅);衍生利益金不收取。
三、
授權對象:未限定資格或條件(不含外國、中國大陸及港澳地區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於我國管轄區域內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者)。
五、
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四)
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
(五)
自然人、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
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