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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秘書室(出納)甄選臨時人員(已結束)

  • 公告日期:108-11-29
內容
一、
名額:秘書室(出納)甄選臨時人員正取1名。備取1名。
二、
報名日期:108年12月4日前以限時掛號郵寄至「10066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秘書室(採購)」收,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秘書室(出納)臨時人員甄選」(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如以平信郵遞致發生遺失或遲誤而無法報名者,其責任由應考人自負);僅採郵寄、親自報名,不受理考試當日現場與電子郵件報名。
三、
資格條件:
(一)
大學畢業。
(二)
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每分鐘中打三十個字以上)。
(三)
工作內容涉及金錢處理並使用大量個資,需品格端正。
(四)
需具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
四、
工作內容:
(一)
協辦整理零用金申請核付事宜。
(二)
協辦薪津、差旅費、加班費、旅遊補助費...等入帳清冊造冊事宜。
(三)
協辦勞保、健保、勞工退休金等保費申請核付事宜。
(四)
協辦會計憑證整理及結帳事宜。
(五)
協辦總所線上公務車車輛調派及租車申請事宜。
(六)
協辦公文繕打、遞送及辦公室清潔工作。
(七)
赴銀行辦理轉存入帳事宜。
(八)
寄送付款憑單。
(九)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
報名檢附證件:應繳之各項表件,請準備A4紙張影印之影本各1份,依序放置於報名表後,以迴紋針夾於左上角。
(一)
報名表1份,請以正楷填寫並親自簽名。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報名表上。
(三)
學歷畢業證書。
(四)
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
六、
甄試方式:本甄試採面試方式辦理。
七、
薪資待遇:28,100元/月。
八、
甄選簡章及報名表請由本網頁右上方檔案下載處下載。應考人於報名前,務請詳閱徵選簡章內容;一經報名,即視同應考人同意本簡章之各項內容;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本所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九、
如有疑問歡迎電話洽詢本所秘書室,連絡人:賴又寧,連絡電話:02-23039978轉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