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本所人事室甄選自僱臨時人員(已結束)

內容
一、
名額:正取1名。
二、
報名日期:112年10月7日前以限時掛號郵寄至「100051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林業試驗所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人事室自僱臨時人員甄選」(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如以平信郵遞致發生遺失或遲誤而無法報名者,其責任由應考人自負);僅採通訊、親自報名,不受理考試當日現場與電子郵件報名。
三、
資格條件:
(一)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具資訊處理能力,熟諳Word、Excel、PowerPoint等文書處理軟體。
(三)
積極主動、負責盡職、高度工作熱忱、耐心及責任感,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
(四)
具政府機關(構)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
具身心障礙者身分。
四、
工作內容:
(一)
辦理人事相關業務及活動等。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本所得依任務調配工作。
五、
報名檢附證件:應繳之各項表件,請準備A4紙張影印之影本各1份,依序放置於報名表後,以迴紋針夾於左上角。
(一)
報名表1份,請以正楷填寫並親自簽名(如附表)。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報名表上。
(三)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
身心障礙證明文件。
六、
薪資待遇:錄取人員專科畢業者以專科級第一級薪新臺幣28,000元支薪;大學畢業者以學士級第一級薪新臺幣29,500元支薪;碩士畢業者以碩士級第一級薪新臺幣32,500元支薪。另享有年終工作獎金、勞保、健保,勞工退休金;各項給假依勞動基準法及性別平等法規定給假,請假方式依照本所規定辦理。
七、
甄試方式:本甄試採面試方式辦理,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參加面試甄選。
八、
甄選簡章及報名表請由本網頁下方檔案下載處下載。應考人於報名前,務請詳閱徵選簡章內容;本簡章內容若有變更,依本所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九、
如有疑問歡迎電話洽詢本所人事室林小姐,電話:(02)2303-9978分機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