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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科技研發成果「桉樹類及相思樹類之優良營養系」技術移轉公告

  • 公告日期:97-02-19
內容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2月18日
發文字號:農林試研字第0970000861號
附件:如文
主旨:公告執行本所科技研發成果技術移轉業界利用事宜。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委員會第55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
成果項目:「桉樹類及相思樹類之優良營養系」。
二、
本案以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期限為10年,授權金總額為新台幣4仟3佰萬元(依實際技轉營養系類別與數量計價),衍生利益金為產品售價金額之2.5%。詳如下列:
(一)
非轉基因之相思樹營養系:數量5(個)、授權金400(仟元/個),合計2,000(仟元)。
(二)
非轉基因之桉樹營養系:數量15(個)、授權金400(仟元/個),合計6,000(仟元)。
(三)
轉殖4CL1基因之桉樹營養系:數量5(個)、授權金2,000 (仟元/個),合計10,000(仟元)。
(四)
轉殖CAld5H基因之桉樹營養系:數量5(個)、授權金 2,000(仟元/個),合計10,000(仟元)。
(五)
轉殖4CL1及CAld5H基因之桉樹營養系:數量5(個)、授權金3,000(仟元/個),合計15,000(仟元)。
三、
申請資格:在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
申請期間:公告期間2個星期,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
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
廠商基本資料表。
(二)
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三)
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1份。
(四)
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
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
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二)-(四)款所需文件。
成立一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六、
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七、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或逕洽本所育林組;電話:02-23039978分機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