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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秘書室(保管)甄選自僱臨時人員(已結束)

內容
一、
名額:秘書室甄選自僱臨時人員正取1名。備取1名。
二 、
報名日期:111年7月1日前以限時掛號郵寄至「100051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秘書室」收,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秘書室(保管)自僱臨時人員甄選」(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如以平信郵遞致發生遺失或遲誤而無法報名者,其責任由應考人自負);僅採郵寄、親自報名,不受理考試當日現場與電子郵件報名。
三 、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含研究所)畢業。
(二)
積極主動,負責盡職,品行端正,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三)
熟諳電腦文書軟體操作、文書處理與檔案管理。
(四)
為相關科系(地政、土地管理、都市計畫、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等與財產管理之相關科系)畢業或具財產、土地管理實務經驗尤佳。
四、
工作內容:
(一)
協助本所各研究中心財產(包含動產及不動產)管理及相關表格彙整填報。
(二)
協助本所財產(包含動產及不動產)管理及相關表格彙整填報。
(三)
協助本所台北職務宿舍、各研究中心學員和職務宿舍管理,以及相關表格彙整及填報。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
報名檢附證件:應繳之各項表件,請準備A4紙張影印之影本各1份,依序放置於報名表後,以迴紋針夾於左上角。
(一)
報名表1份,請以正楷填寫並親自簽名(如附表)。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報名表上。
(三)
學歷畢業證書。
(四)
其他符合甄試資格之相關證明文件。
六、
薪資待遇:以新臺幣28,100元/月支薪。
七、
甄試方式:本甄試採面試方式辦理,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參加面談甄選。
八、
甄選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所職缺公告網頁下載甄選簡章。應考人於報名前,務請詳閱甄選簡章內容;一經報名,即視同應考人同意本簡章之各項內容;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本所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九、
如有疑問歡迎電話洽詢本所秘書室,連絡人:侯仁傑,連絡電話:02-23039978轉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