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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秘書室(保管)甄選約用助理人員(已結束)

內容
一、
名額:約用助理1名。
二、
性別:不拘。
三、
工作地點: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
四、
報名日期:112年1月13日前以掛號郵寄至「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秘書室」收,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約用助理甄選」(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土木、建築等相關科系畢業為佳且具工地現場督工經驗為佳。
(二)
具採購人員基礎班專業證照為佳,及具備電腦文書WORDEXCEL、EMAIL及網路操作能力。
(三)
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體力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個性積極主動、工作態度認真負責且具溝通協調能力。
(四)
本職缺月薪41,000元,另須扣除相關費用。
六、
工作內容:(僱用期間:112年1月到職日~112年6月30日)
(一)
辦理建物耐震補強工程履約管理、督工、驗收、協調等事項。
(二)
辦理工程標案填報、追蹤列管及進度查核。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本所必要時得調整工作內容。
七、
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一)
填寫履歷表(含簡要自傳)(空白表格請至本所網站公告區下載),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
(二)
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並留聯絡電話(日、夜)、聯絡地址及電子信箱。
八、
面談甄選:
(一)
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電話通知參加面談甄選,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二)
本次甄選列正取人員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惟應徵人員面談甄選不合適時,本所亦得從缺不錄取。
(三)
經甄選錄取人員,僱用期間自112年1月到職日起至112年6月30日止,未能依限報到者視同棄權,並依備取名次遞補。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
(四)
本報名表所蒐集個人資料,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只針對本次臨時助理甄選之目的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不作其他用途。
九、
有意者請逕至本所網站http://www.tfri.gov.tw/ 「下載專區」下載空白履歷表。
十、
如有疑問歡迎電話洽詢本所秘書室,連絡人:侯仁傑,連絡電話:02-23039978轉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