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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試驗所徵求約聘職務代理人(已結束)

內容
一、
徵才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二、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三、
官職等:聘用人員薪點280-328
四、
職稱:約聘職務代理人
五、
名額:1
六、
性別: 不拘
七、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八、
有效期間: 至103/02/28
九、
資格條件:
(一)
具國內外學士及以上學歷,森林、生命科學、生態科技、園藝景觀或相關系所畢業。
(二)
具森林經營管理、計畫研擬與概算編列、計畫彙整與進度管考等相關實務經驗。
(三)
具備英語聽說讀寫基本能力。
十、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林業發展計畫研擬與概算編列。
(二)
辦理林業發展統籌計畫彙整與進度管考。
(三)
辦理試驗林土地利用相關事宜。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十一、
工作地址:本所技術服務組(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
十二、
聯絡方式:
(一)
請檢附履歷表(黏貼最近照片)、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當經驗或任職之證明文件等,信封註明應徵「約聘職務代理人」,於本(103)年2月28日前郵寄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人事室吳先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明文件不齊者恕不受理),聯絡電話(02)23039978轉1214。
(二)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並視成績酌增備取1名,備取期間3個月。不合格者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
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一日(103年6月30日)止,代理原因消失後,應無條件解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