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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秘書室(庶務)甄選自僱臨時人員(已結束)

內容
一、
名額:秘書室(庶務)甄選自僱臨時人員正取1名。備取1名。
二、
報名日期:110年11月20日前以限時掛號郵寄送達至「100051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秘書室」收,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秘書室(庶務)自僱臨時人員甄選」(逾期不予受理;如以平信郵遞致發生遺失或遲誤而無法報名者,其責任由應考人自負);僅採郵寄、親自報名,不受理考試當日現場與電子郵件報名。
三、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
熟悉電腦文書及積極學習態度。
(三)
配合度好、認真負責、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四)
具政府機關(構)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
具身心障礙者身分。
四、
工作內容:
(一)
會議室租借相關事宜、現場事前事後整備回復及相關設備維護管理。
(二)
辦理秘書室保全業務管理、辦公廳舍設備及布告欄維護管理、垃圾清運管理及庶務相關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
經錄取後本所得依業務需要調整、指派業務。視各單位需要自行增訂之。
五、
報名檢附證件:應繳之各項表件,請準備A4紙張影印之影本各1份,依序放置於報名表後,以迴紋針夾於左上角。
(一)
報名表1份,請以正楷填寫並親自簽名(如附表)。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報名表上。
(三)
學歷畢業證書。
(四)
身心障礙者身分證明文件。
(五)
其他符合甄試資格之相關證明文件。
六、
甄試方式:本甄試採面試方式辦理,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談甄選。
七、
薪資待遇:以新臺幣28,100元/月支薪。
八、
甄選簡章及報名表請由本網頁右下方檔案下載處下載。應考人於報名前,務請詳閱徵選簡章內容;一經報名,即視同應考人同意本簡章之各項內容;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本所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九、
如有疑問歡迎電話洽詢本所秘書室,連絡人:黃美雲,連絡電話:02-23039978轉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