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2015-04-28
竹炭是否可作為食用?
衛福部已公告天然食用色素中包括植物碳,竹炭屬植物碳應可作為天然色素,作為食品添加用,但須經800- 1000℃碳化。- 衛福部於102年11月25日公告天然食用色素衛生標準中之植物碳來源為「以木、纖維素、泥炭、椰子殼及果殼等原料,經高溫 (800- 1000℃) 碳化而製成之黑色粉末。」,而竹炭應屬植物碳。
- 竹炭應符合天然食用色素之規格要求,如下:

竹炭應符合天然食用色素之規格
- CAS林產品驗證基準的建議草案以中,已將竹炭列為天然食用色素,其中包括檢驗項目、方法及基準等,已於104年2月26日工研材字第1040002617號函,檢送至農委會,待審查與公告。
最後更新日期 : 2018-12-03
回上一頁